著名翻譯家奈達說,“翻譯就是翻譯意思”。言外之意,翻譯一句話不能逐一翻譯一串個別的單詞,也不是翻譯某種句子結構。初學翻譯的人之所以譯得不好,就是因為擺脫不了原文各個單詞和句子結構的影響,總覺得英語中每一個詞譯成漢語都是一個詞。殊不知,為了說明原文的意思,有時候要將一個詞譯成幾個詞,乃至一個短句。這就是翻譯中對某些詞的“增譯”。
例如,英語中有些單詞相當于漢語的一個詞組:read“看書”,drive“開車”,giggle“咯咯地笑”,stumble“蹣跚而行”,等等。這些相對而言還比較簡單,一般英漢詞典上都能查得到。
再如,英語句子中有大量的“副詞+動詞”的結構(副詞也可能在動詞之后)。在不少情況下這種結構可以譯成漢語“副詞+動詞”的偏正結構(漢語中副詞修飾動詞時只能放在動詞之前),許多人往往用“……地”來譯所有的英語副詞,如:
(1)They were patiently listening to him. 他們在耐心地聽他講。
(2)He quickly stood up. 他很快地站起來。
(3)I will gladly join you in the work. 我會樂意地和你一起工作。
這三句中都用了“地”字結構,第一句還可以,后兩句就顯得有點“翻譯腔”,“地”字似乎可以省去,可分別改譯為:“他很快站起來”和“我樂意和你一起工作”。但是這三句中的副詞和動詞仍然譯成了偏正結構,這是因為三句中的副詞表示的是動作的方式。
但是,是不是英語中所有的這種結構都可以這么譯呢?請大家考慮一下下面這一句應如何翻譯:
This is a NATO matter and any comment on it should appropriately come from NATO.
將appropriately come from NATO譯成“合適地來自北約”顯然不通。從意義上看,appropriately與其說是表示動作come的方式,還不如說是表示其結果,因此該詞應抽出來放到后面,將此句譯為:這是北約的問題,關于此問題的評論應由北約做出,這才是適宜的。
再請看下面這一句:
Law enforcement cannot responsibly stand aloof.
如將此句照字面譯成“司法部門不能負責任地冷漠”會讓人不知所云。問題在responsibly這個詞的處理上,它也不表明動作的方式,而是表示一種結果,因此可將此句譯為:
司法部門對此不聞不問,那就是失責。
例如:
1. In the late 14th century, Marco Polo famously made his way along trade routes from Italy to China.
十四世紀后半葉,馬可?波羅從意大利沿貿(mào)易通道來到中國,因而一舉成名。
2. Their commander wisely judged to be safer in their works than in the field.
他們的指揮官認為留在戰(zhàn)場上不如呆在工事里安全,這是很明智的。
在翻譯副詞修飾形容詞或另一個副詞的結構時,有時也不能一概譯成“……地”結構,而需要將該副詞抽出來加以增譯,才能說明其含義,如:
3. Chimpanzees are the animals closest biologically to humans.
從生物學角度看,大猩猩與人的關系最親近。
4. Tami said it was possible, just statistically unlikely.
泰米說有這樣的可能,但是從統(tǒng)計的角度來看又不太可能。
5. The second child she dreamed of might now be medically impossible.
她本來還想要一個孩子,從醫(yī)學角度來看,現(xiàn)在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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